本文摘要:(10月14日)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获得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加到时间:2015-10-14原文公开发表:2015-10-14人气:17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5〕2295号)文月核准了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标志着该项目将将要转入全面的动工建设阶段。

(10月14日)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获得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加到时间:2015-10-14原文公开发表:2015-10-14人气:17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5〕2295号)文月核准了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标志着该项目将将要转入全面的动工建设阶段。项目设施中石化80亿立方米/年、龙宇40亿立方米/年、浙能2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水资源论证已通过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未来将会年底获得国家核准。来自化化网消息称之为,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的粤浙管道)于2011年开始筹划建设,由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管道外输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商。

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大型能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22.1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还包括1条干线和6条支干线,管道途径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和福建等13个省(区)。其中干线起自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再一广东韶关,全长4159公里,设计输量300亿立方米/年,6条支干线还包括准东支干线、伊犁支干线、南疆支干线、豫鲁支干线、赣闽浙支干线、广西支干线,全长合计4213公里。7月2日,环境保护部公布《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6月16日2015年7月1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要求和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核要求的公告》,其中对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的粤浙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核要求,审核文号环审〔2015〕149号。

6月26日,苏新能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月签订了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购销协议。根据协议誓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将全部并购苏新能源项目投产后所产煤制气资源,明确为2019年收购量大约10亿立方米/年,尔后收购量为40亿立方米/年,并通过中环线的新的粤浙管道运送内地销售。协议还对价格和质量等内容不作了涉及誓约。

6月15日,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月签订了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购销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将全部并购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于2019年起生产的煤制天然气,并通过中环线的新的粤浙管道运送内地销售。

广汇能源8月7日公告,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富蕴甚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签定了《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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